任由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长期、频繁超标,后果很严重!
近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根据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汇总整理了2023年第二、三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天数占比20%以上重点排污单位清单,并要求相关地方生态环境厅组织调查排污单位长期超标的原因。
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系统,是为了实时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以便排污单位和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发现和处理超标排放问题。清单中的重点排污单位虽然按照要求安装了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系统,但是在自动监测数据显示污染物排放超标之后,却未予以足够的重视,没有在第一时间及时发现,查明自动监测数据长期超标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超标排放的持续发生。
企业是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主体,保证达标排放是底线。如果企业不重视自动监测数据,任由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长期、频繁超标,一旦监管执法部门查明背后涉及严重环境违法问题,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排污单位来说,应该让自动监测系统为了解本单位排污情况、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发挥出积极的作用。近年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持续优化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核心的非现场监管方式,规范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就是为了让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系统充分发挥作用。
安装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的排污单位,尤其是重点排污单位,要让在线监测系统成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效参考,在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性的基础上,提高自动监测数据处理的及时性。通过掌握在线监测数据变化预防超标排放,第一时间发现超标排放的苗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处理,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排污单位应建立起责任人管理制度,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置专人专岗,明确职责,负责自动监测系统的管理维护、值班值守和数据巡查工作。应建章立制,明确由负责人在自动监测数据超标的第一时间通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生态环境部门,以便集中各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笔者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因专业知识和人才欠缺,部分企业难以迅速查清自动监测数据超标的原因。但是,这不能成为排污单位忽视在线监测、对在线监测数据超标置之不理的理由。企业在发现在线监测数据超标后,可以主动沟通,请生态环境部门帮助选派执法能手或邀请行业专家进行协助,查清超标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整改工作。同时,还应制定全面、详细、有效的排放超标应急预案,以便在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生态环境质量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公众是推动环保工作的重要力量。排污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将信息公开作为树立企业形象的契机。比如将企业自动监测数据实时通过企业官网、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社会公示,让公众知晓,及时了解企业污染物的实际排放情况,掌握企业的守法情形。
wu先生
没有消灭日本,说什么都是无力的。::(你懂的)
倒霉蛋
@wu先生 嗯嗯 的确如此呀 那核污水更是无敌
夏日博客
长期监测治理,越治理越垃圾。
倒霉蛋
@夏日博客 我在邢台这边目前看是比好多年之前那时候强的太多了,不过一样有你说的那种存在的。